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九 号
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(guo)食品安全法》已由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(guo)第十一届全国(guo)人民(min)代表大(da)会常务(wu)委员会第七次(ci)会议(yi)于2009年2月28日(ri)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9年6月1日(ri)起施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(guo)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(yue)28日
附(fu)件: